11 戶田公平
第三卷 無可裁罰 11 戶田公平
五月三日,週一。
這天行程和事前通知我的一樣,送檢——也就是將我護送到埼玉地檢,接受檢察官的調查。
我和眼鏡、不良三人吃過早飯後立即被戴上手銬,然後和其他房間的數人一起,用一根腰繩連成一條蜈蚣也似。蜈蚣被警察帶出警署後門,坐上護送大巴。
護送大巴在埼玉縣內的各警察署巡迴,拉上各地的送檢人員。也就是說隨著時間增長車內的人口密度也隨之增加,無論從物理上還是精神上都不斷釀成令人討厭的空氣。留置室的入浴是一週2次,所以周圍的體臭十分嚴重。昨天不是入浴日,我也沒有洗澡,所以可能也很臭。這會不會給檢察官留下不好的印象呢,在送檢前一天不是入浴日真是不利,我想。
我腦中從剛才開始就一直在播放“Dona Dona”,不過並不是本家,而是遺傳迪迪的“Dona Dona”(不是翻唱而是原創曲)。
在巡迴3周之後,終於到達了埼玉地檢。
我們十人一組分配到幾個等待室中,等著輪到自己。從早到晚,僅有一次會叫到自己進去接受調查,其餘的時間就只是坐在硬邦邦的長椅上等待。這裡和留置室不同,手銬不會解開,禁止私下談話,也沒有書可以看。廁所就在這個房間內一個高度僅及腰的隔斷後面。
我覺得這簡直就是像對待家畜一樣。果然從被逮捕開始,人就不再是人了。
午飯也是在這裡吃的,只有那時被解開了慣用手的手銬。
下午兩點多的時候,警察叫了我的名字。
“戶田公平”
“在”
“跟我來”
我被帶到了一個百葉窗關的嚴嚴得的房間裡。正面的桌子邊坐著一個長得像老貓頭鷹一樣,步入晚年的男性檢察官,然後在擺成L字型的桌子邊,坐著一個化妝化的的雙頰紅豔的40歲左右女性事務官。
我坐在檢察官正面,警察站在一邊。
檢察官的問題和浦和基本一樣,只是問的口氣更為高雅。事務官將我的回答錄入進筆記本電腦裡。問答毫無遲滯的進行著。
最後,檢察官說
“嘛,戶田君雖然說這次結果上是做了壞事,但是仍然是個高中生,而且看起來已經充分反省過了,這次我想進行簡易程序。所謂簡易程序就是……”
“啊,請等等”我舉起手。
我不會讓任何人否定我的行為,我的心念。
“我完全沒有反省。也不打算同意簡易程序。請進行正式審判”
簡易程序必須要取得嫌疑人的同意才能成立。
老貓頭鷹眨巴眨巴眼,事務官也停止了敲擊鍵盤。
斜上方警察的怒吼傾瀉而下。
“你這傢伙,注意言辭!”
檢察官安撫他說
“別這樣,你,要原原本本的,嫌疑人的話要原原本本的聽啊”
“是,失禮了”警察收住了氣勢。
檢察官又轉向我
“那麼戶田君,你剛才的話是認真的嗎。所謂不要簡易程序,讓我送你去審判”
“當然是認真的”
“為什麼啊!說到底啊,你知道簡易程序是什麼意思嗎”
我將與野所說的現學現賣說了一遍,檢察官嘆了口氣。
“這是被律師吹了奇怪的風啊。戶田君,你可不能被騙啊。他們也是在做工作。之所以希望你不走簡易程序而選擇審判,是因為那樣他們更賺啊”
“不,律師反而是推薦我走簡易程序的。選擇審判的是我的意志:
“呵,這真是……那就更別說了啊。檢察官和律師,立場相反的兩個專業人員都推薦你走簡易程序。當然是支付30萬罰款就這樣結束為好”
三十萬,比與野估計還要高。
“三十萬太高了,0元比較合適。因為我沒有錯。”
“但是進入審判程序,要僱傭律師的話更貴。這錢打算讓誰支付呢?作為高中生你能支付嗎?是讓雙親支付吧”
“將來我會工作還給他們”
“但是這也就是說你現在沒有錢”
檢察官對著同一點死纏不放。我也自覺對於還沒有請求雙親代為負擔這筆錢的我來說,此處是最大的弱點。所以至少行為上我要表現得光明磊落。
“是的”
“哼”
一瞬默考之後,檢察官改變了論點。
“但是啊,你雖然說什麼無罪,但是和所謂的,恩,冤罪是完全不同的哦。你確實和17歲的少女發生了關係。然後這是為條例所禁止的。怎麼看你都不可能無罪。”
“是這樣嗎。我聽說也有32歲已婚男性和17歲女高中生髮生關係,最終被判無罪的判例。32歲已婚都無罪,為什麼18歲單身的我會有罪呢。”
檢察官面露苦色。
“那個啊,是經過諸多要素綜合判斷……”
“比如說?”
“……你的情況下,在沒有得到少女之外家人的允許的情況下進入她家,這已經被視為問題。另外還有就是少女的監護人十分生氣。”
“所以,逆井就到處‘嚴懲他’得施加壓力嗎”
“你,你說什麼……”
浦和的情報派上了用場,檢察官很明顯的狼狽起來。現在就是機會,一鼓作氣!
“原來如此。我說怎麼剛才開始就一直推薦我走簡易程序。如果走簡易程序,那麼就是絕對有罪,而且逆井雖然是普通人但是是有力人士,你們也可以趕緊完結有他其中干預的這件麻煩事了。但是一旦進入審判程序,這件事就會繼續糾纏下去,而且最終可能無罪。你就是在怕這點”
檢察官單手猛擊桌子。
“不可能無罪!這件事,可不是什麼冤罪!”
對檢察官來說,冤罪這個詞看來是非常忌諱的。他在說出這個詞的時候必定會口吃。
他在激動之下說
“很好。你敢說道這種地步,那我們就上法庭試試吧。我就在那裡教給你社會的嚴酷”
好極了,他上鉤了!這樣就可以戰鬥了。
下一步就是騾子是馬拉出來溜溜吧——
骰子扔出去了,已經不能回頭了。
傍晚,我們被送檢者和上午一樣,又坐著護送大巴回到了各警察署。
我回到留置室以後立即拜託看守和與野律師通了電話。我向他報告了前因後果,委託他為我辯護。他本來也是推薦我走簡易程序,所以我老實說很不安他會做什麼反應。
他的語速一如既往的快。
“原來如此,這樣啊。選擇戰鬥了嗎。那是最好的”
“啊,但是你昨天不是說簡易手續更好……”
“是的,是的,我是那麼說過,但是即使如此你依然選擇了審判。也就是說這是你自己的意志。人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是最好的。”
“與野先生……”
這句話比什麼都直抵我心。
“那麼,既然這麼決定了那就要忙起來了。我現在就過去你那邊。”
與野很快來了。
我按他所說,寫下了選擇與野為辯護人的律師委託書和給家人的信。我在信中先是關於學習會的謊言進行謝罪,然後向家人訴說了她是我即使撒謊也想要相會的重要的人,為了守護對她的心念,我想要在法庭上戰鬥。
“那麼我現在就去和你的家人談談”
與野急急忙忙出去了。
現在是黃金週中,所以雙親應該在家中。雖然最好是我、與野、雙親一起進行四者面談,但是直到明天下達拘留決定為止我都被禁止和家人見面,所以也沒辦法。我祈禱家人不要以第一印象去判斷與野。
回到牢中,眼鏡向我搭話。
“到底還是僱了那個律師嗎,沒問題吧”
“跟他好好談談感覺還是個不錯的人。你怎麼樣?”
“今天檢察官跟我提出那種叫簡易程序的只要付罰款就是完事的方案。我已經煩夠了所以就打算接受那個了結。哎呀,我也覺得自己什麼都沒做沒必要付什麼罰款啊。但是說到底一個小國民還是沒辦法違抗上面的人啊”
眼鏡虛無的笑著。
我感到了失去同志的寂寞。果然我的選擇是錯誤的嗎。
——不,事到如今怎麼能夠回頭看。不管周圍怎麼樣,我都只是沿著自己的路前進罷了。